最高法国际商事法庭将挂牌
来源:劳动报    发布时间:2018-6-29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2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最高法国际商事法庭将于6月底正式挂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在陕西省西安市设立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受理当事人之间的跨境商事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负责协调并指导两个国际商事法庭工作。

  刘贵祥说,国际商事法庭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四大类:一是当事人协议选择最高法管辖,标的额在人民币3亿元以上的国际商事案件;二是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国际商事案件,但是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需要由最高法审理且经过最高法准许的;三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商事纠纷;四是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框架内进行仲裁,当事人申请国际商事法庭进行财产保全、撤裁、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他还表示,我国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和目前已经存在的相关国际调解机构并不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