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探索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和信息查询制度
来源:解放日报    发布时间:2018-5-11

  近年来,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已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一些案件触目惊心。今年上海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姚海嵩联合11名人大代表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黑名单信息库与限制从业机制的建议。记者获悉,市综治委近期对这份建议给予“解决采纳”的答复,上海正探索建立本市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和信息查询制度,今后将结合智慧公安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从业禁止信息的归口管理,统一查询,有关部门可通过查询“黑名单信息库”限制招录有不良记录的人员。

  健全特定行业

  入职审查机制

  根据相关报道和统计,2016年公开报道的433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易于接触未成年人职业的从业者作案占比高;从司法办案实践来看,性侵害案具有重犯率高、易与未成年人接触人员作案比例高的特点。姚海嵩说:“从未成年人保护的实际需要来看,特定行业的入职审查机制亟待健全。”

  据悉,闵行区检察院正积极推动构建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入职强制查询机制。这一机制确定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领域范围,并以与区综治办、公安分局、法院、教育局、民政局、文广局、体育局、卫计委等共同制定《关于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办法(试行)》的方式,确立限制从业工作基本制度框架。其次,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分工协作,共同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并以“有限公开+从业禁止”模式规范特定行业的入职审核,即明确教育局等五家主管部门及其下属的教育单位、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文化体育场馆等行业领域在招录人员时,必须依托信息库,对拟招录人员是否曾有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确认,避免曾有相关记录的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工作。

  姚海嵩等代表建议,在闵行基层探索实践的基础上,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黑名单信息库。“考虑到外来人员的流动性,信息库信息可包含全国范围内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动态情况。”

  实现从业禁止信息统一查询

  “我们将探索建立本市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和信息查询制度。”市综治委表示,目前,市检察院、市综治办计划在闵行区《关于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市体育局等部门,共同协商推动市级层面资源整合与制度出台,形成上海市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和信息查询制度。

  市教委表示,《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不得从事教师职业。在学校招聘教师过程中,须通过查验相关资格证书、政审、查阅人事档案等手段严格把关。

  市公安局、市教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明确上海校园保安专业化派驻。上海还将坚持深入推行校外治安辅导员制度,选派2942名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高的民警担任校外治安辅导员。市高院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从立法上对“是否允许被害人就精神损害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进行规范,对被害人进行精神治疗和心理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