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六一儿童节,一款名为“西瓜足迹”的小程序在朋友圈引发刷屏。用户只要在小程序内选择自己去过的城市,即可生成图片,展示自己的足迹,还会显示超过多少人。小程序后台实时统计显示,西瓜足迹页面访问次数超过千万。
“脚步地图”创始人赵恩彪说,6月1日当天他坐立不安,因为这款小程序与自己今年1月开发、5月底刚刚开始有走红迹象的“脚步地图”小程序几乎是“双胞胎”。6月6日,赵恩彪撰长文《西瓜足迹你好,我是脚步地图,今天是你原形毕露的日子!》,刷屏朋友圈。青年报首席记者范彦萍
西瓜足迹被指抄袭脚步地图
“为了成就这款小程序真是太不容易了。我两年没有收入,透支了多张信用卡,最终却被人摘了桃子。”接到记者的电话,赵恩彪忍不住开始“倒苦水”。
赵恩彪告诉记者,自己于去年10月1日开了一个人物传记类公众号,但用户只有寥寥300余人。发现订阅号难以获取用户后,他萌发了用小程序为订阅号导流的想法,于是“脚步地图”诞生了。
赵恩彪告诉记者,自己亲自设计版面,并找外包团队反复打磨。2017年10月30日他将其外包给上海煜麦团队开发,软件于2018年1月20日上线,上线后他着手申请了国家版权局核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赵恩彪告诉记者,“脚步地图”在微信上线之后的4个月里,因为没有钱去推广,一直不温不火。每天的用户增长数只有少到可怜的十几人,多的时候也不到四十人。直到2018年5月27日,后台数据显示一下子涌进来7000多人。5月28日早上,用户数突然猛增,一天有将近10万人关注。他兴奋不已,直觉这款小程序要火了。
对于小程序突然走红的原因,他也觉得很莫名,“可能是有一个好友比较多的大号转发朋友圈后,突然引爆了,吸引了无数人争相效仿。当时有很多人在后台留言说‘你要火了’,还有投资人想要联系我。”
但在兴奋过后随即而来的是甜蜜的烦恼:5月28日12点服务器崩溃了,他马上找外包团队修复,下午3点恢复使用,用户更是一路飙升,后台不断有人留言说“你要火了”。之后他一直小心翼翼地盯着服务器不敢离开半步,当天深夜11点服务器又崩溃了,他马上打电话给技术外包团队,并求助一位校友协助修复,当夜并未修复成功。
第二天,他惊喜地发现,短短几天,“脚步地图”的累计用户数达到35万人次。他以为这是开始,却没想到一切正在“结束”。
6月1日“脚步地图”修复后再次上线,当天下午“西瓜足迹”出现了刷屏迹象,并于次日在朋友圈彻底刷屏。
“其实6月1日下午就有朋友发给我‘西瓜足迹’的截屏,当时只是有刷屏迹象。”赵恩彪透露说,当晚自己翻看着朋友圈刷屏的地图,心中五味杂陈。“凭什么我两年的创业坚守,一路秉烛夜行,马上就可以看到光明,却让‘西瓜足迹’一股妖风给吹灭了。当时真的心灰意冷。”
赵恩彪已委托律师起诉对方
昨天,“脚步地图”创始人赵恩彪撰写的文章《西瓜足迹你好,我是脚步地图,今天是你原形毕露的日子!》刷屏朋友圈。
文中写道,“‘西瓜足迹’制作者你好:我是赵恩彪,人称彪哥,‘伪西瓜足迹’真正的原创者。你如此放肆的侵权,你家里人知道吗?你说‘西瓜足迹’是6月1日上线,可我想告诉你他真正的生日是1月20日。你说他叫‘西瓜足迹’,可我想告诉你他的原名叫‘脚步地图’。‘脚步地图’是我的孩子,是你偷走了他。你来看看,你的孩子和我的孩子简直就是一对双胞胎。”“你说,你迅速用几天时间做出了‘西瓜足迹’。我告诉你,从2017年10月30日我怀上他,到2018年1月20日他出生,经历了2个月20天的孕育,虽然我是个男的。”
文章刊发后,引来了无数评论,几乎都是一边倒的支持声。网友“工农兵代表喵维埃”留言:“当时看到‘西瓜足迹’真的很愤怒,有的资本无耻的程度超出我们的想象。无论是制作方还是审核方都一样的无耻。”
昨天,赵恩彪给记者发来了“脚步地图”软件获得的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面显示该软件开发完成日期为2018年1月20日,首次发表时间为2018年1月20日。
他告诉记者,自己完全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5月31日他联系了两三个朋友,想要给“脚步地图”做推广,给小程序引流,因为这样的小程序中间一断,流量就会大大打折。事情发生后,他也联系不上对方,只是觉得被侵权了,很沮丧。“两年来,好不容易有成功迹象,却火了别人。第二次修复后其实我找了很大的服务器,如果对方没抄袭,可能会继续第二波刷屏。”
赵恩彪表示,6月2日早上,他在一个律师援助群里求助,称自己被侵权了,“但有律师说这样的案例可能维权比较困难。”随后,他在朋友圈发布了维权的三张截图,被很多人转发,之后有人联系他表示愿意帮忙。“6月3日下午我见了律师,签了委托协议。我现在的诉求很简单,第一要求对方马上下架‘西瓜足迹’,第二进行书面道歉,第三做经济赔偿。之所以诉诸法律,主要意义是书面道歉。因为用户数变现的数额不太好界定。”
事情发生后,赵恩彪也进行了反思。他认为互联网创业要经过充足的准备。“之前我们的服务器部署能力很弱,没有组建自己的团队,以后即便找外包团队也要要找相对可靠的,因为互联网的窗口期很短。小而美的程序在刷屏后,被抄袭的可能性比复杂的APP要大很多。”
[专家分析]
创业企业要有知识产权意识
在互联网的热潮中,如何保护创业企业的产品创新,为版权保护编织一张安全网呢?记者采访了沪上几位对知识产权保护颇有建树的专家。
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协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游闽键表示,作为创业企业,自己要有保护意识,要做好权利登记和侵权证据的固定。在本案例中,幸好“脚步地图”做了软件版权登记。侵权案件高发很重要的原因是,法院对侵权制裁力度不够,企业的维权成本过高,不法企业违法成本过低。如今中央自上而下提出问题,要加大对侵权的惩罚力度。“我认为,应该出台惩罚性的赔偿方案。对于互联网平台,一旦发现有侵权行为,要有快速反应机制,先下架侵权产品。”
游闽键表示,目前“脚步地图”获得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了小程序上线的时间。界面只是著作权保护的一部分。“西瓜足迹”是否构成侵权需要法院来判定,“脚步地图”可以通过行政投诉、起诉等来维权。
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洪亮分析说,如果“西瓜足迹”仅仅剽窃的是脚步地图的点子,复制了后者的想法,很难指证构成知识产权侵权。但倘若小程序的界面、美工、色彩、拼图、布局等都类似,足以产生混淆,则可能涉嫌侵害著作权。作为创业企业,一旦有发明创造等要及时申报著作权等,进行知识产权的登记。
那么在粉丝经济时代,侵权所造成的后果如何衡量呢?洪亮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有挑战性的课题。他介绍说,以前追究侵权责任是有两种方式计算赔偿,一种看侵权一方造成被侵权一方实际损失,第二种是看侵权方所获得的实际利益,比如通过侵权行为一年营业额达到100万,利润达到20万。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但在粉丝经济时代,问题就来了,多增加一个粉丝,可能不产生价值,也可能产生几千万的价值,法院对侵权产生的实际损失认定就面临很大的挑战。
他建议,立法部门应提高侵害知识产权的赔偿标准,而法院在裁决时,不能以所谓的实际损失为依据,而是应该综合考虑侵权方的主观恶意程度、是否多次、被侵害方的实际投入、可预期利益等做出带有赔偿性、惩罚性的裁判,要求侵权方承担巨额赔偿责任,增加违法成本。“以前,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最高为50万,但值得庆幸的是,目前的判例赔偿金额已经突破了100万。”
他还分析说,作为互联网平台而言,首先要有审核意识,但这和在平台上卖东西原理是一样的,平台只有适当的注意义务,不能完全靠平台来审核,毕竟互联网平台不是裁判机构。不能让平台也承担连带责任。但倘若没有尽到基本的审核或注意责任,则被侵犯方亦可要求其承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