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四届“浦江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6-15

各区县法宣办: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决定开展上海市第四届“浦江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承办单位:黄浦区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大赛设组委会,负责指导大赛的征集、评选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黄浦区法宣办,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大赛主题

  法治上海你我同行

  三、大赛形式

  本次大赛采取初赛和复赛相结合的方式。各区县负责组织本区域的初赛,市法宣办负责组织复赛。

  四、时间安排

  (一)初赛推荐作品报送时间:2016年10月30日之前。

  (二)复赛评比时间:2016年11月。

  五、作品要求

  (一)形式要求。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分为平面和视频两类。其中,平面作品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并附AI等可修改文件)。视频作品的分辨率为1920×1080,可用普通电脑播放器播放。

  (二)内容要求。作品内容要突出法治主题,可结合社会热点法治事件或现象,也可结合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通过科学性、艺术性地创作,诠释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法治理念,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全社会树立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提高厉行法治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版权要求。作品应为参赛者原创,如发现抄袭等侵权行为,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负。作品作者除享有署名权外,作品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平面组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7名,奖金500元。

  (二)视频组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三)优秀组织奖10名,奖金2000元。

  各区县法宣办要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公益广告的征集、初评工作。请各区县法宣办于10月30日之前,将初赛平面组前二名和视频组第一名的作品(填好推荐表)发送到大赛指定邮箱(pujiangfayun@126.com)。

  在各区县初评的基础上,市法宣办组织复赛。复赛采取专家评比和“法治上海”微信平台大众投票评选相结合的方式。

  联系人:黄浦区法宣办俞娣,电话:63262020转81743,手机:15921952153。

  附件:第四届“浦江法韵”公益广告大赛推荐表

  市法宣办

  2016年6月15日